
企黨辦函字〔2011〕3號
各持股企業黨委(黨組、黨總支):
全國人大十一屆四次會議和政協全國十一屆四次會議(以下簡稱“兩會”)即將召開,現就認真做好“兩會”期間維護企業穩定和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強維穩工作領導,維護企業內部穩定與安全。
各單位領導務必高度重視“兩會”期間企業的安全穩定工作,要把此項工作列入重要的議事日程上來。針對“兩會”期間安全保衛工作的特點,結合企業實際,制定周密的安全保衛方案和處置突發性事件的工作預案,逐級落實安全穩定責任制;要適時排查并及時掌握影響內部和諧穩定的不安定因素,及時防范、正確處理好內部矛盾和熱點問題;要加強對內部“法輪功”練習者及邪教分子、治安危險分子和其他重點監控對象的管控工作,確保企業內部安全穩定。
二、強化內部安全管理,防范案件事故發生。
安全保衛責任部門要落實“三防”(技防、人防、物防)手段,全面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加強機動車輛和司機駕駛員的管理,杜絕交通違章和事故的發生;要加強計算機網絡安全管理,對內部局域網要按照安全管理標準采取必要的技術防范措施,確保計算機網絡安全與潔凈;要加強保密工作,防止企業研發秘密泄露事故、事件的發生。
三、加強科研生產管理,確保企業內部安全。
加強高危崗位的安全管理,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院“安全標準”,落實崗位責任制,完善安全防范硬件實施;要防范重大研發、生產事故的發生,確保企業內部安全;針對春季干旱特點,要高度重視企業(家屬區)的防火工作,加強檢查和防范工作。
四、開展安全檢查,消除各類隱患。
各企業要廣泛開展春季安全大檢查,嚴格依照“安全標準”,認真細致,不留死角。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要逐一登記備案并逐項、限期落實整改,確保不發生問題,切實維護企業安全穩定工作。
五、堅持干部值班,嚴格請示報告。
“兩會”期間,各持股企業要加強干部值班,嚴格遵守值班規定,盡職盡責。對企業內部發生的重大案件、事故和緊急事件要及時報告,杜絕遲報、漏報或隱匿不報。
二O一一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