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資發監字〔2010〕45號
關于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 小金庫”專項治理的通知
國科控股控股企業:
現將《關于印發<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小金庫”專項治理實施辦法>的通知》(中紀發[2010]29號)轉發給你們。為切實做好各控股企業的“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準確,維護國有資產的安全,依據中央紀委、財政部、監察部、審計署的要求,現將 “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的有關安排通知如下:
一、專項治理的范圍
國科控股投資的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及其所有級次的控股子企業(以下簡稱控股企業)。
二、工作要求
1、各控股企業應在院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成立本單位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組,領導小組由單位負責人任組長,應明確具體職責。
2、各控股企業應做好治理“小金庫”的宣傳工作。宣傳開展治理“小金庫”工作的重要意義、工作開展方式,明確工作要求,鼓勵自查自糾。
3、各控股企業應根據治理“小金庫”專項治理實施辦法的通知要求,認真制定自查工作方案,及時發現問題、提出整改措施、按照要求進行整改,確保工作不走過場。
4、各控股企業應按照“小金庫”治理范圍進行全面的清查,包括是否所有收入都納入統一賬簿進行管理、是否以各種名義套取資金、是否以造假、瞞報等虛列支出、是否擅自核銷、轉移資產等方面。
5、各控股企業應建立包括舉報信箱、舉報電話和舉報電子郵箱等多種形式的舉報途徑,各類舉報信箱均應由專人負責管理,此人應對領導小組負責。做好舉報信息的登記、查處、督辦工作,保證舉報信息不失真、不缺失、能落實,同時做好對舉報人的保密工作。
6、在各控股企業自查的基礎上,國科控股將組織重點檢查,被查單位應積極配合檢查組工作,對檢查組提出的意見認真落實,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三、專項治理的內容
凡侵占、截留、隱匿企業的各種收入、或以虛列支出、資金返還或其他各種虛假交易和虛假方式轉移資產到本單位財務帳外、私存私放的未納入財務核算的各項資金均屬“小金庫”,主要內容詳見附件1。
專項治理的重點是2008年以來各項“小金庫”資金的收支數額,以及2007年底“小金庫”資金滾存的余額和形成的資產。
四、時間安排
1、各控股企業于7月份成立“小金庫”專項治理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制定治理工作方案,設立公開舉報信箱、電子郵箱、電話等,并于8月10日前將有關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名單報送國科控股。
2、各控股企業于8月至9月中旬全面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自查自糾工作,同時對自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認真整改。
3、各控股企業于9月15日前將匯總的自查自糾文字總結報告及《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小金庫”自查自糾情況報告表》紙質版和電子版上報國科控股。“小金庫”專項治理報表請登陸財政部網站(www.mof.gov.cn)或直接點擊鏈接http://jdjc.mof.gov.cn/zhengwuxinxi/qingkuangfanying/zcdh/201006/t20100625_324195.html下載。填表說明詳見附件1。
4、國科控股將組成專項工作檢查小組,從9月份開始抽查部分單位進行重點檢查。查出的“小金庫”資金除依法進行財務、稅務等相關處理外,還要對責任單位依法予以行政處罰,對有關責任人要依紀依法追究責任。
國科控股聯系人:馮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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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