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資發財字〔2008〕10號
關于轉制公司上繳利潤的通知
各轉制公司:
按中國科學院關于各轉制單位政策的規定,經研究決定:
各轉制后的公司(包括原機關下屬轉制單位)從2007年度開始,一律上繳國科控股應分配的利潤。各公司應嚴格按照《公司法》和各公司章程中關于利潤分配的規定,對利潤分配和派現應按照法定程序經股東大會審議批準。對應上繳給國科控股的利潤,應于
二○○八年一月二十八日
主題詞:利潤 分配 通知
中科院國有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