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資發財字〔2007〕88號
關于印發《控股公司股東會財務管理指南(試行)》等三個指南的通知
各持股公司:
為了更好地貫徹財政部頒布的《企業財務通則》,明確股東會、董事會和經營層的財務管理職責,以提高各公司的財務管理水平,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國科控股制訂了《控股公司股東會財務管理指南(試行)》、《控股公司董事會財務管理指南(試行)》和《控股公司經營層財務管理指南(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參照執行。在執行中發現問題請及時反饋給國科控股財務與稽核部,以便修改完善。
附件:1.控股公司股東會財務管理指南(試行)
2.控股公司董事會財務管理指南(試行)
3.控股公司經營層財務管理指南(試行)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中科院國有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
附件1
控股公司股東會財務管理指南(試行)
一、審議批準公司重要財務管理制度,包括:
1.資金使用(審批)權限及程序;
2.董事、監事的報酬及高管人員薪酬制度;
3.籌集資金管理權限及程序;
4.股權轉讓管理權限及程序;
5.對外投資管理權限及程序。
二、審議批準公司財務預決算等,包括:
1.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2.年度利潤分配或彌補虧損方案等。
三、審議批準重大財務事項,包括:
1.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2.對公司發行股票和債券作出決議;
3.對公司股東轉讓股權作出決議;
4.對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作出決議;
5.對公司遷址、異地重建、購建房地產等重大事項作出決議;
6.審議批準公司對外投資方案。
附件2
控股公司董事會財務管理指南(試行)
財務管理建議權,包括:
1.提出年度財務預算、決算方案;
2.提出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3.提出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股票或債券的方案;
4.提出資金使用(審批)權限及程序的方案;
5.提出籌集資金管理權限及程序的方案;
6.提出股權轉讓管理權限及程序的方案;
7.提出對外投資管理權限及程序的方案;
8.提出董事、監事的報酬方案及高管人員薪酬制度;
9.提出對本公司股東或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方案;
10.提出公司遷址、異地重建、購置房地產等重大事項的方案。
以上方案報股東會討論批準。
二、審議批準公司重要財務管理制度,包括:
1.年度財務預算管理辦法;
2.對外擔保管理辦法;
3.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
4.內部控制制度和財務危機預警制度;
5、員工薪酬制度。
三、審議批準公司重大事項財務事項,包括:
1.審議批準權限范圍內的籌集資金項目(不含公司發行股票、債券);
2.審議批準權限范圍內的對外投資項目;
3.審議批準公司對外擔保項目(不含對公司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的擔保);
4.決定聘用中介機構(審計和資產評估);
5.實施對公司高級經營管理人員的績效考核。
附件3
控股公司經營者財務管理指南(試行)
一、財務管理執行職責,包括:
1.根據股東會、董事會決議,組織實施公司籌集資金、對外投資、對外擔保等事項;
2.貫徹執行年度財務預算,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和預測,及時提出調整預算的建議;
3.認真組織收入、成本費用及經營成果的核算,及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
4.依法繳納各項稅費;
5.配合有關機構做好審計、評估和財務監督;
6.根據公司發展戰略,對各項資源的配置實施財務控制。
二、制訂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包括:
1.有關貨幣資金、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存貨等方面的管理辦法;
2.有關業務招待費、差旅費、通信費、臨時出國等管理辦法;
3.有關經濟合同、應收賬款、外匯等管理辦法;
4.有關收入、成本費用核算等方面的管理辦法。
三、審議批準的重大財務事項
1.審議批準公司員工業績考核及薪酬的調整;
2.在授權范圍內,審議并簽署公司有關基建工程項目、安裝項目、維修改造項目、采購項目以及銷售項目等經濟合同;
3.在規定的資金審批權限內,審議批準年度財務預算中的各項收支;
4.在授權范圍內,審議批準交易性金融資產的購買與出售;
5.在授權范圍內,審議批準對外投資、擔保有關項目;
6.在授權范圍內,審議批準債權性融資有關項目。